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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双碳目标的提出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也对能源领域的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在此基础上,电力系统定位发生了深刻变化。
明确要构建“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”,基于新能源分布式、暂态、不稳定状况下结合市场驱动对新型电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做出**。
与此同时,以分布式新能源发展与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推进,使得能源生产与消费两端发生重大变化,需进一步优化电价体系产生市场动力,**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。
发电侧新能源比重上涨,适应源荷互动与市场驱动的分时电价仍待完善。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灵活性需求受水电、风电、光伏的出力随机性和不可控性影响明显增加,要求充分调动灵活性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资源整体优化配置,但当前受制于灵活性资源短缺和电力运行机制相对僵化,我国灵活性资源明显未得到有效释放。
目前,尖峰电价机制尚未全面建立,为此,多数省市设置了尖峰时段,其*部分根据季节性设定,但要更好地适应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,分时电价还需要进行持续的调整与优化。
用户侧市场机制有待完善,分时电价激励新市场主体发展作用有待提升。分时电价体系在制定之初并没有考虑分布式能源、电动汽车等能源领域新元素的出现与发展,以往的峰谷价差激励作用不够明显,无法为风电、光伏、新型储能等系统调节能力提供更大空间;无法兼顾系统峰谷差相对小的地方,造成不必要的峰谷电价价差拉大,影响用户正常用电。
顺应新局势,各省市陆续开始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,高峰与低谷电价比值普遍超过3倍,近半接近或超过4倍,其中山东与河北南网的峰谷价差比更达到5.67倍,呈现出峰价更高、谷价更低的态势。
但从全国整体来看,仍存在时段划分不够准确、峰谷电价价差仍有拉大空间、尖峰电价机制尚未全面建立,以及分时电价缺乏动态调整机制、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衔接不够等问题。通过分时电价体系优化后产生的市场空间,能够推动储能技术在能源生产侧和消费侧的快速应用,运用技术的迭代发展和市场的利益驱动,将发展带来的困难通过市场机制加快解决。